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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位置发现摄像头,请直接报警!

今天(4月1日)起

我国首部系统性

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管理的行政法规

正式施行

此事登上社交平台热搜榜

引发网友热议

那么到底

谁能建、谁来管、怎么管?

《条例》进行了明确规定

严格限定安装目的

杜绝不必要的图像采集设备↓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教授刘为军介绍:

一是要求政府加强统筹规划,避免重复建设,组织有关部门和经营管理单位按照相关标准来建设系统。

二是将建设主体限定为政府有关部门、经营管理单位、负有安全防范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禁止其他无关单位、个人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

三是明确了在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国家机关等涉密单位周边建设系统,需要征得相关单位的同意。

刘为军介绍,一般情况下,群众会看到提醒,“你已进入视频监控区”。没有显著标识的摄像头,群众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安装摄像头

这些“禁区”不能碰

条例明确规定

禁止在以下特定私密区域

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

云存储成“泄密通道”

多数摄像头默认上传视频至云端,一旦服务器被攻破,全家隐私直接“裸奔”。民警建议:若必须安装,应优先选择本地存储或局域网模式,切断外网风险。

卧室、浴室成“重灾区”

私密空间安装摄像头,换衣、洗澡等画面可能被不法分子截取,甚至用于勒索。

特殊家庭如何平衡安全与隐私?

独居老人/儿童:摄像头装于客厅,避开卧室,设置移动侦测报警功能。

雇佣保姆:提前告知并签署协议,摄像头仅覆盖公共区域。

国家应急广播提醒

此次颁布的《条例》明确

要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法律责任

对违法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

或者非法对外提供

公开传播视频图像信息的

没收设备设施、删除视频图像信息

给予罚款处罚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家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国家应急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