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姐妹"借腹生子",姐姐反悔起诉争抚养权,法院判了
近日,一起因姐妹间“借腹生子”引发的抚养权纠纷案在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小美和小丽是亲姐妹,妹妹婚后多年未孕,遂与姐姐姐夫商量,由姐姐代为怀孕生子。孩子出生后,所有法律文件均以妹妹和妹夫的名义办理。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法官助理 丁琴:从怀孕开始,入院的产检,包括出生以后的证明,所有的材料都是以妹妹和妹夫的名义办理,产检、产后的一些护理,金钱方面全部都是妹妹妹夫支出。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法官助理 丁琴:姐姐考虑到妹妹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孩子能不能得到良好的照顾,就起诉到法院,要求主张孩子的抚养权。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法官助理 丁琴:孩子明确表示不愿意回安徽(姐姐那方),觉得现在的爸妈挺好的。
来源|“南京零距离”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