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明确普惠托育服务补助标准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增收减负提高居民消费能力为重点,提出 6 方面 24 条举措,其中包括多项支持和服务措施,明确相关补贴、补助标准,来保障生育养育。
《实施方案》明确,统筹推进国家育儿补贴,全省二孩、三孩生育奖励,边境村生育奖励和儿童养育补贴发放工作。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对差额补助公办托育服务机构,长春市城区按每孩 2400 元 / 年补助,其他地区按每孩 1800 元 / 年补助;对自收自支类公办、普惠民办托育服务机构,长春市城区按每孩 3600 元 / 年补助,其他地区按每孩 2400 元 / 年补助。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2025 年以地市为单位全面开展社区服务中心嵌入式托育服务试点,在长春市开展家庭托育点试点。落实儿科服务年行动,在儿童季节性疾病高发期,组织有条件的公立综合医院,通过延长儿科门诊时间、加派儿科出诊医生等手段,保障辖区儿童患者就诊需求。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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