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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绝非“家务事”,密云法院延长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妇女权益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3月26日上午,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召开涉妇女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会上通报的一起案例中,妻子因遭受丈夫家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令即将到期之时,妻子称丈夫仍存在暴力行为,因此向法院申请延长保护令期限。法院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法规支持了她的诉求。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王某与白某系夫妻,一年前,王某因遭受家庭暴力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于2024年4月2日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白某对申请人王某实施家庭暴力及威胁、辱骂、骚扰等行为,保护令有效期为6个月。人身安全保护令存续期间,被申请人白某实施家暴的行为有所收敛,但双方之间仍有冲突,白某存在摔打东西及言语、精神威胁,因保护令即将到期,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延长保护令期限。

法院收到申请后,通过申请人提供的视频、照片等证据材料,确定申请人仍面临家暴的可能性,因此,依照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相关法律规定,对原有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予以延长,裁定禁止被申请人白某对申请人王某实施家庭暴力及威胁、辱骂、骚扰等行为,延长期限为六个月。

法官解析,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反家庭暴力法创设的重要制度,旨在确保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人身安全,防止家庭暴力的继续发生。当这道屏障到期之际,受害者的安全如何持续保障是一个难题。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为家庭暴力受害妇女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与司法保障,更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息:家暴绝非“家务事”,而是严重的社会问题与违法行为。反家暴是国家、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依法裁定延长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司法对家暴零容忍态度的体现。

编辑 彭冲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