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被判入狱14年! 台积电2nm泄密案侦查终结

日前爆发的台积电2纳米泄密案,台湾地区高等检察署智慧财产检察分署侦查终结,三名被告以违台湾地区安全法、营业秘密法等罪责,分别被求处7~14年重刑,另外也分案续查是否有法人及自然人涉有相关刑事责任。

根据台湾地区高等检察署智慧财产检察分署的新闻稿内容,检察官指挥法务部调查局新竹市调查站、资安工作站及北部地区机动工作站,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至 28 日办理台积电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被非法窃取案件。其中,在押被告陈男、吴男及戈男三人的涉案部分于 7 月 27 日侦查终结,检方分别以违反《台湾地区安全法》第 8 条第 2 项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之域外使用罪、《营业秘密法》第 13 条之 2 意图域外使用而窃取营业秘密罪、《营业秘密法》第 13 条之 1 窃取营业秘密罪等罪名提起公诉。其余三名未在押被告仅涉及《营业秘密法》第 13 条之 1 规定的告诉乃论刑责,因台积电表示不提出告诉,已另行签结处理。

陈男曾担任台积电 12 厂良率部门工程师,离职后到台积电的半导体制造设备供应商东京电子(下称 “TEL”)营销部门任职。陈男因曾在台积电工作,熟悉台积电各项机密信息保护措施,也清楚台积电严格要求供应商遵守保密约定,却为帮助 TEL 争取成为台积电先进制程更多站点的设备供应商,多次利用与吴男、戈男及廖男(廖男未涉及域外使用意图且未被提起告诉,已另行签结)等台积电在职员工的旧交情,请求他们提供工作中能接触到的台积电核心关键技术商业秘密档案或商业秘密,供自己拍摄复制,以便 TEL 研究改善蚀刻机台性能,争取获得台积电 2 纳米制程蚀刻站点量产机台的供应资格。后来因台积电察觉异常,经内部调查后,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向相关部门提出告诉。

台检察机关经多次提审在押的三名被告及相关证人,分析涉案电子数据及物证后,认定三名被告犯罪事实清楚,于当日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本案涉及台湾地区产业命脉的核心关键技术,严重威胁半导体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被告三人犯罪情节恶劣,因此请求从严量刑如下:

被告陈男涉嫌触犯《营业秘密法》第 13 条之 2 “意图域外使用而窃取营业秘密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 5 年;触犯《营业秘密法》第 13 条之 1 “窃取营业秘密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 3 年;触犯《安全法》第 8 条第 2 项 “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之域外使用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 8 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 14 年。

被告吴男涉嫌触犯《营业秘密法》第 13 条之 2 “意图域外使用而窃取营业秘密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 4 年;触犯《安全法》第 8 条第 2 项 “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之域外使用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 7 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 9 年。

被告戈男涉嫌触犯《安全法》第 8 条第 2 项 “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之域外使用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 7 年。

国际影响与产业连锁反应

(一)全球半导体竞争格局

1.日本 Rapidus 的潜在受益:

TEL 作为 Rapidus 的股东(持股 12%)和核心设备供应商,其获取的台积电技术资料可能加速 Rapidus 的 2 纳米研发进程。Rapidus 原计划 2027 年量产 2 纳米芯片,但试产良率仅 50%-60%,此次泄密或助其缩短技术差距。

2.台积电技术优势面临挑战:

若蚀刻参数、工艺条件等核心数据被逆向解析,三星、英特尔等竞争对手可能通过设备调整削弱台积电的制程壁垒。台积电已宣布升级内部监控系统,包括禁用手机、建立“数字水印” 追踪机制等